税务机关敦促纳税人自查近三年的境外收入。

1月16日,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获悉,税务机关持续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税的公关和指导。去年以来,督促纳税人自行评估2022年至2024年在外所得。根据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,纳税人因漏报、误算而未缴税款、少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回税款和欠款。如果属于逃税范畴,我们将依法采取行动。居民对境内外合法来源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国际通行做法,有利于防止跨境逃税,保护国家税收权益。税务部门提醒,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依法纳税。纳税人核实未按照规定向境外申报收入的,要及时依法予以补充、更正。 (记者刘凯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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